壹、 重點培育學校:
學生人數達5,000人以上之公私立大專校院(不包括空大、軍警校院),且符合下列資格者。
申請資格 |
符合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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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英語授課比率 |
近三學年度(106至108學年度)中任一學年度: |
擇一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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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英語授課學院數 |
至少20%學士班提供之必修課程中,有20%為全英語授課(EMI)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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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與學能力 |
經學院自我評估教師英語授課能力及學生英語能力具有一定比例達相當程度者 |
必須符合 |
貳、 精進成為重點培育學院:
學生人數達200以上之公私立大專校院(不包括空大、軍警校院)符合招生規定之實體學院(依大學法第11條規定並經本部核定設立之學院,下設對外招生的系、所、學位學程),且非英語科系為主之學院,符合以下資格者。
申請資格 |
符合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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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英語授課比率 |
近三學年度(106至108學年度)中任一學年度: |
擇一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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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國學生比例 |
該學院招收之本國學生比例達50%以上 |
必須符合 |
教與學能力 |
經學院自我評估教師英語授課能力及學生英語能力具有一定比例達相當程度者 |
參、 認證成為重點培育學院:
公私立大專校院(不包括空大、軍警校院)符合招生規定之實體學院(依大學法第11條規定並經本部核定設立之學院,下設對外招生的系、所、學位學程),且非英語科系為主之學院,符合以下資格者。
申請資格 |
符合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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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英語能力 |
該學院本國學生於大二起(108學年度入學者)達成CEFR B2之比例至少達50% |
均須符合 |
學生修讀全英語授課(EMI)課程情形 |
該學院至少50%本國大二(108學年度入學者)及碩一學生(109學年度入學者),所修學分50%為EMI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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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學生比例 |
該學院招收之外國學生比例達5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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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與學能力 |
經學院自我評估教師英語授課能力及學生英語能力具有一定比例達相當程度者 |
獲高教深耕主冊計畫補助,惟未符合重點培育學校或學院申請資格之學校,可提出全校性普及提升之規劃,並得採部分學院或部分系所逐步推動之方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