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重點培育學校:
學生人數達5,000人以上之公私立大專校院(不包括空大、軍警校院),且符合下列資格者。
貳、 精進成為重點培育學院:
學生人數達200以上之公私立大專校院(不包括空大、軍警校院)符合招生規定之實體學院(依大學法第11條規定並經本部核定設立之學院,下設對外招生的系、所、學位學程),且非英語科系為主之學院,符合以下資格者。
參、 認證成為重點培育學院:
公私立大專校院(不包括空大、軍警校院)符合招生規定之實體學院(依大學法第11條規定並經本部核定設立之學院,下設對外招生的系、所、學位學程),且非英語科系為主之學院,符合以下資格者。
獲高教深耕主冊計畫補助,惟未符合重點培育學校或學院申請資格之學校,可提出全校性普及提升之規劃,並得採部分學院或部分系所逐步推動之方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