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Q
指標定義與數據填報
Q1
語言學院或華語文相關系所是否列入學生修讀 EMI 課程情形?另英語系學生修讀 ESP 課程是否可以列計為學生修讀 EMI 課程情形?
(1) 依指標 2-1「學生修讀 EMI 課程情形」定義,可排除英語相關學系以外之語言學院所屬學系,例如法文系、日文系等,計算時分子及分母皆不採計,爰華語文、應用外語等相關科系原則上亦不列計。
(2) EMI 課程定義為「授課語言至少達 70% 以上為英語使用比率」,倘該課程符合上開定義則可列入採計。
(2) EMI 課程定義為「授課語言至少達 70% 以上為英語使用比率」,倘該課程符合上開定義則可列入採計。
Q2
指標 3-5 是否須區分必修或選修?論文學分是否列入最低畢業修課學分?碩士在職專班是否可列入指標 3-5?
(1) 宜以課程地圖及畢業學分規劃為檢視基準,確認系所所列全英語授課(EMI)課程(含必、選修課程)大於學生畢業應修學分數。論文學分不計入最低畢業修課學分,應以學生可修習之 EMI 課程學分數計算。
(2) 本計畫適用學制為日間學制班別,碩士在職專班不列入計算。
(2) 本計畫適用學制為日間學制班別,碩士在職專班不列入計算。
Q3
領域型學校之生師數據應按學院或領域填寫?
請依領域填寫。
Q4
第一期為領域型、第二期申請全校型者,自評報告是否可另補充全校數據?
可以自行增補全校數據,以利審查委員瞭解學校執行情形。
Q5
專任教師數應如何計算?合聘教師是否可列計?
專任教師數、合聘教師數等請依學校填報校庫數據填報,並應注意與校庫資訊系統數據之一致性。
Q6
學校只有一個學院參與計畫時,自評報告生師數據表如何填寫?
請填寫該學院數據;另 110 至 114 學年度合計欄位則填列同一學院各學年度數字。
Q7
簡報提到學校填報之指標數據若明顯異常,教育部會進一步檢視,請問檢核方式?
學校送件前應先落實校級檢核機制,本部於計畫審查階段將檢視學校填報數據是否有明顯偏高、偏低或異常情形,透過抽查學校填報數據,並與校庫資訊系統等相關資料進行比對;如有疑義,將請學校提出補充說明及佐證文件。
Q8
若後續訪視後發現學校填報數據不符合指標定義,將如何處理?
本部規劃於 115 學年度起辦理執行情形訪視,以瞭解各校實際推動成效及數據合理性;倘經查數據顯有不實或異常,將作為扣減或調整計畫補助款之依據。
Q9
EAP/ESP 課程認定是否會於後續訪視檢視?
所訂績效指標相關課程及數據資料,將於後續訪視作業進行檢視。
Q10
領域型計畫學生修讀校級通識中心或 EMI 中心開設之 EMI 通識課程,是否可列入該領域績效?
指標 2-1「學生修讀 EMI 課程情形」未限制開課學院,倘學生屬獲補助領域之參與學院或系所,其修讀之課程符合 EMI 課程定義,即可採計為該領域之績效。
Q11
共同英文課是否限於通識中心開設之必修英文課程?
不限於通識中心。各校可能由通識中心、共同英語教育中心、學院或學系開設。只要符合全校性共同英文課之性質,分子與分母皆可採計。
Q12
研究所 EMI 課程是否可包含以英語授課之專題、學報討論或類似課程?
請學校依照 EMI 課程定義「授課語言至少達 70% 以上為英語使用比率」檢視,倘符合上開定義即可採計。
Q13
自評報告格式第二部分生師數據之非全英語授課(EMI)課程數,虛擬課程、博雅課程、夜間部或進修部課程是否可列計?
虛擬課程原則上不列計;博雅課程如符合課程採計條件可列計。本計畫適用學制為日間學制班別,專科部、二技及進修部課程無須列計。
Q14
「全英語課程數可達畢業條件之碩博士班」應如何認定?
請參考計畫指標 3-5 定義「可達畢業條件」之認定,建議以各系所課程地圖及畢業學分規劃為檢視基準,確認系所所列全英語授課(EMI)課程(含必、選修課程)大於學生畢業應修學分數,表示學生得透過修習全英語授課(EMI)課程即可滿足畢業應修學分。實務上系所倘因故未開足課程,仍應提供學生修課選擇,如:媒合學生透過跨系、跨校選課等。
Q15
若學生需透過跨系、跨院或跨校修課,才可滿足畢業學分,該系所是否可列計?
請參考計畫指標 3-5 定義「可達畢業條件」之認定,建議以各系所課程地圖及畢業學分規劃為檢視基準,確認系所所列全英語授課(EMI)課程(含必、選修課程)大於學生畢業應修學分數,表示學生得透過修習全英語授課(EMI)課程即可滿足畢業應修學分。實務上系所倘因故未開足課程,仍應提供學生修課選擇,如:媒合學生透過跨系、跨校選課等。
Q16
僑外學位生人數是否包含陸港澳生?來臺交流學生人數是否包含陸港澳生?
(1) 指標 3-1 及指標 3-3 之調查對象係針對外國學生,因此不含陸港澳生。
(2) 另指標 3-3 所填數據應與校庫表冊學 7 對應,並請依表冊定義填寫數據,並留意與學校於校庫所填數據應具一致性。
(2) 另指標 3-3 所填數據應與校庫表冊學 7 對應,並請依表冊定義填寫數據,並留意與學校於校庫所填數據應具一致性。
Q17
學生出國進修交流人數是否須為當學年度出國、至少一學期且取得學分者?
指標 3-2 所填數據應與校庫表冊學 6 及學 8 對應,並請依表冊定義填寫數據,並留意與學校於校庫所填數據應具一致性。